《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以《汉语拼音方案》作为拼写和注音工具。”为什么要这样规定?最基本的原因是汉语的方言分歧严重,汉字不是表音文字,需要有既科学又简便的拼写和注音工具。
古时候,汉字注音有直音法和反切法。直音法简单却有很大的弊病,一是需要先认识很多字。汉语有1200个带调音节,不带调的音节有400个。如果用完全同音的字相互标音,就要先认识1200个字,即便用同音不同调的字相互标音,也至少要认识400个字。二是难免用生僻字给常用字注音,例如“日”读“驲”。三是各地方言读音有差异,使用直音法学到的读音仍然是方言读音,而不是共同语的规范读音。反切法需要上下两个字,用上字的声母与下字的韵母加声调拼在一起给新的字标音,虽然比直音法有所进步,但那三种弊病仍然存在,而且还要学会解析声母、韵母和声调,难度很大。因此,直音法和反切法在科学性和实用性上都有局限。
400多年前,随着西学东渐,许多种外国人为学习汉语而制定的拼音方案陆续问世。其中意大利人利玛窦的《西字奇迹》和法国人金尼阁的《西儒耳目资》是最早的两种。近100多年来应用范围甚广的是英国人制定的威妥玛式拼音和主要用于地名拼写的邮政式拼音。但是这些拼音方案都是为外国人服务的,既没有统一的语音标准,也不求与汉语汉字读音对应的准确性。
后来,就有了中国人自己制定的拼写汉语的方案。最早的是1892年卢戆章的《一目了然初阶》,后来陆续诞生了许多种方案,其中以王照的官话字母、吴稚辉的注音字母、黎锦熙赵元任等人的国语罗马字(国罗)和瞿秋白吴玉章等人的北方拉丁化新文字(北拉)影响最大,特别是注音字母从民国元年起一直在全国范围正式使用了40多年。
注音字母又叫注音符号,字母形式是汉字笔画式的,其特点是采用北京音系和三拼制,在民国时期和新中国初期的教育、出版、通讯、铁路等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影响了大约三代人。注音符号在简便性上比“国罗”好,在准确性上比“北拉”好。
既然如此,为什么还要另起炉灶再制定《汉语拼音方案》呢?其基本原因在于注音符号用的不是国际通用的拉丁字母,不便于国际交流;当然也因为注音符号使用三拼法不如汉语拼音方案的音素化更加精密。
《汉语拼音方案》是在中外前人数十种方案的基础上,特别是对注音符号、“国罗”和“北拉”进行扬弃而升华的集大成者。其基本特点是“三化”,即拉丁化、音素化、口语化。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采用了国际上广泛通用的拉丁字母,在字母应用方面最大限度地靠近了国际习惯。
“《汉语拼音方案》是最佳方案。”吕叔湘先生说,评论一种拼音方案的优劣,主要应当考虑这几个因素:(1)字母数目多还是少?(2)字母是不是容易辨别?(3)是不是国际上比较通行?(4)在一般字母之外,有没有加符号或者改笔形的字母?(5)有没有一个字母在不同场合代表不同的音的情况?(6)有没有两个或三个字母代表一个音的情况?
这几个问题在60年前是有不同意见的,选择拉丁字母制定《汉语拼音方案》,也经历过争议和曲折。20世纪50年代初,采用汉字笔画式字母的声音占上风,而苏联则建议采用斯拉夫字母,只有以周有光为代表的少数专家坚持主张采用拉丁字母。最终毛泽东主席采纳了使用拉丁字母的意见,这是一个远见卓识的伟大决定。
1958年2月11日,全国人大一届五次全体会议通过并公布《汉语拼音方案》。20世纪70年代后期和80年代初期,《汉语拼音方案》先后成为拼写中国地名的国际标准与拼写中国人名、地名和中文文献的国际标准,后来又有了用于指导拼写的《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
今天看来,比较日文的假名、韩国的谚文,以及采用斯拉夫字母、阿拉伯字母等非拉丁字母的文字,还有我们的藏文、蒙古文、维吾尔文等等,都必须另外制定拉丁字母的转写方案,才能使用国际通用的计算机键盘实现信息化,我们更要感激当年采用拉丁字母,使不表音的汉字脚踏国际通用的计算机键盘而便捷地跨上信息化“高铁”。《汉语拼音方案》给汉字插上了自由翱翔的翅膀,推动汉语走向互联网。
60年实践证明,《汉语拼音方案》是汉语信息化的最大助力,极大地增强了当代中国的文化软实力,是我们坚定文化自信的基石之一,是中外文化交流的重要工具。《汉语拼音方案》的诞生和广泛应用是100多年来中国语文现代化事业最重要的成果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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